所有法定检验的东莞快递到泰国
跨境小包对于进口货物,收货人(或货运代理人)必须持“进口到货通知书”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业检验机构登记。商业检验机构应当在进口报关单上加盖“已接受登记”印章,海关应当按照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进行检验。然后,收货人(或货运代理)必须在规定的检验地点(指贸易合同或运输合同约定的地点)进行检验。未约定地点的,应当在卸货口岸、到达站或者商检机构指定的地点。大宗散装货物、易腐易变货物、卸货时发现损坏或短缺的货物,必须在卸货口岸和到达站进行检查。
东莞快递到泰国
跨境小包预检(以下简称“预检”)申请
所有经常东莞快递到泰国跨境包装出口商品,未交易或已交易,国外信用证未开具,申请人可填写“出口商品预验申请”检验,如检验合格,由商业检验机构出具预验结果表,装船前可更换正式商业检验证书出口。
东莞快递到泰国跨境小包委托检验申请
为了扩大资源,挖掘新产品,东莞快递到泰国的跨境小包申请人可以填写“委托检验申请表”申请检验,并自行发送检验样品。必要时,应提供相关的检验标准或方法。